涉侵權敗訴 百度判賠245萬
Posted 五月 11th, 2011 by peihs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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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1.05.11/中央社/報導】
中國大陸最大搜索引擎「百度」因涉嫌侵權,今天被一審判決賠償盛大文學網站經濟等損失共計人民幣54.45萬元(約新台幣245萬多元)。香港中通社報導,這起訴訟案歷時一年多,上海市盧灣區法院今天做出判決,裁定百度公司存在間接侵權和直接侵權行為,必須賠償盛大文學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及合理費用4萬4500元。
法院認為,百度公司侵犯了盛大文學網站上的「鬥破蒼穹」、「凡人修仙傳」等作品的著作權。百度公司作為網路服務提供者,明知涉訟作品的資訊傳播權僅歸於原告及侵權鏈接的狀況,卻未及時刪除原告通知的侵權資訊或切斷鏈接,構成間接侵權。同時,百度透過搜索對相關頁面進行技術轉碼,並非只是引導用戶到第三方網站瀏覽搜索內容,而是替代第三方網站直接向用戶提供內容,屬於複製和上載作品的行為,構成直接侵權。
百度公司法務部門負責人表示,公司方面對一審判決結果表示遺憾,將提出上訴。中國大陸多年來輕忽保護智慧財產權,因此,專家表示,儘管盛大文學控訴百度取得了司法上的階段性勝利,但網路智慧財產權保護依然任重道遠。
百度公司全名為「百度線上網路技術(北京)有限公司」,是一家提供中文搜尋引擎的公司,1999年由李彥宏及其好友徐勇在美國創辦。根據美國著名市場調查機構Comscore公佈的市場佔有率調查報告,截至2009年底,百度以6.9%的市場佔有率躍升為全球第二大搜尋引擎。
同時,根據大陸權威調查機構艾瑞諮詢發佈的「2009年第二季中國搜尋引擎請求量監測」資料,百度也是中國大陸最大的搜尋引擎,市佔率達75.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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